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一种类型。
是指经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,实施封闭监管,以保税加工、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为基本功能并赋予配套的特定税收、监管政策的特定功能区。
是目前开放程度高、政策优惠、功能齐全的特殊监管区域。
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
“保” 是保税政策
从境外入区的货物,暂缓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,企业可以根据将来货物流向再决定是否征税进口。
保税政策是综合保税区基本、核心的税收政策,区内保税加工、保税物流、保税服务等业务普遍适用该政策。
“免” 是免税政策
主要包括三个方面:
①境外进口入区环节,区内基建项目所需物资、生产所需设备及零部件、办公所需合理数量的用品,除另有规定外,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。
②区内、区间流转环节,不征收货物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。
③区内离境出口环节,不征收货物出口关税和增值税、消费税。
“退” 是退税政策
从境内区外出口入区的货物,除另有规定外,予以国内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出口退(免)税。
在税收管理方面,基于封闭围网的监管条件,海关对综合保税区实行较为宽松的监管制度,如对区内货物不实行担保管理、对区内加工贸易货物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、不设货物仓储期限等。